2020-08-31 09:47:00 來源: 南通網
本網訊 (記者張亮)9月1日開始,在南通駕乘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將受到處罰。記者昨天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讓廣大市民盡快養成戴盔習慣,全市公安交管部門自8月15日開始,累計上路面對面提醒督促電動車駕乘人員佩戴頭盔4萬余人次。
根據相關規定,9月1日起,在南通市行政區域內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今年4月以來,我市公安交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安全從‘頭’開始,生命幸‘盔’有你”系列主題宣傳活動,先后聯合保險公司、駕校、汽車檢測以及其他愛心企業單位免費發放近5萬只安全頭盔,并通過進企業單位、進學校、進社區(村居)開展佩戴安全頭盔的大宣講活動。8月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又開啟新一輪騎車戴盔集中宣傳,并于8月15日起對駕乘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開展面對面提醒督促,希望廣大市民盡快養成騎車戴盔習慣。近期,南通公安宣傳部門又專門定制了一批有公安元素和文明出行提示的安全頭盔、冰袖、雨衣、鑰匙扣、涼扇等禮品,開展朋友圈集贊贏頭盔、互聯網直播、微博話題互動等宣傳活動。
經過全方位、立體式、高密度持續宣傳,廣大市民騎車戴盔意識有了明顯提高。警方提醒,新規覆蓋南通所轄的所有范圍,包括南通市區、各縣(市、區)。隨著新學期來臨,不少學生家長又將騎行電動車接送孩子上下學。除了騎車的家長須佩戴頭盔,乘車的孩子也應戴好頭盔。此外,騎行共享電動車也須佩戴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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