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3 10:49:36 來源: 南通網
記者近日從海門方面獲悉,海門區市場監管局正余分局于近日對一家廣告公司違法發布的一則樓盤投資高回報廣告進行了查處,依法處罰該公司10萬元。
去年12月14日晚,正在步行街散步的市監正余分局一名工作人員無意中看到一張廣告紙,紙上寫有通州灣某樓盤的宣傳廣告,廣告內容中含有“租賃市場大勢崛起,某樓盤成為投資首選,綜合投資回報率達6%~8%,具有極高投資價值”等涉嫌禁止性宣傳內容。獲悉此情況后,正余分局迅速對現場未發放的270份印刷品廣告采取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經初步核查,該廣告的設計及發布方為通州灣示范區某廣告材料經營部,該廣告公司發布廣告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去年12月24日,予以立案調查。
因該案涉案主體跨轄區管轄,給調查取證帶來了重大困難。正余分局連續四個月多地外調、多人次約談,完成了取證工作。經調查,某樓盤位于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范區,開發商是南通某開發公司。廣告公司受該公司委托,全權負責該樓盤廣告設計及發布。印刷品廣告制作完成后,該廣告公司派工作人員開始在海門某超市大廳設置展臺,發放關于該樓盤宣傳廣告。在該印刷品廣告的正面顯著位置紅底黃字標注有:“國家戰略新高地、投資財富正當紅、買一間享兩間……盡享生活、投資雙價值”,在該印刷品廣告的反面顯著位置“Third”標注有“租賃市場大勢崛起,某樓盤成為投資首選,全能屬性城芯SOHO公寓,低成本,坐擁高回報,租金持續穩定收益……綜合投資回報率達6%~8%,具有極高的投資價值”的內容。
通過對該樓盤相關人員調查,截止到案發,廣告公司共制作了印刷品廣告1000份。主要發布地點為通州和海門,共發放了600多份,其中在海門某超市一共發放了印刷品廣告150份。另查明廣告公司營業執照范圍為標識、標牌、廣告牌銷售,不具備設計、發布廣告的資質。
日前,海門區市監局對該案調查終結,經案審委討論,認定廣告公司發布類似廣告的行為違法。責令廣告公司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人民幣10萬元;將該廣告公司超范圍經營的行為告知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
通訊員陳亞東 張建忠
記者陳靜
[責任編輯: 張檬檬 ]
南通日報社 2009-2016 版權所有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刊登、轉載的各種圖片、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電話:0513-85118941 郵箱:ntrb@163.com
聯系地址:中國江蘇省南通市西寺路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