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3 07:34:11 來源: 南通網
軌道交通是一種全新的出行方式,也是文明城市的一張“移動名片”。在我市日前召開的《南通市軌道交通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上,聽證陳述人圍繞熱點問題直陳觀點。加強軌交與其他城市交通方式銜接是不少聽證陳述人的共識,折疊自行車能否上地鐵、地鐵內是否應禁食、地鐵內執法權屬等,成為現場觀點“碰撞”的熱點話題。
《條例》(征求意見稿)出臺后,廣泛征求意見30天
今年3月11日,南通市人民政府網站、南通市交通運輸局官網發布了《南通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4月11日截止。30天中,收到各種渠道反饋的意見和建議15條,采納有效意見6條,并寫入《南通市軌道交通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
4月23日,市交通運輸局、市司法局聯合召開《南通市軌道交通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現場展開熱烈討論。
“我們在對外發布征求意見后,還通過微信問卷調查的形式,了解公眾對《條例》的知曉情況。其中,在回答‘您是否支持在車站、車廂或者其他軌道交通設施內禁止吸煙(含電子煙)、點燃明火、隨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的問題時,214名受訪者中有近八成選擇了非常支持,大家普遍認為,文明乘車是每一個乘客應盡的義務。”南通市交通運輸局法規處副處長傅寧燕表示。
城市出行便捷度,成市民最關注焦點
從地鐵站出來后,能不能實現多種交通方式無縫銜接?周邊有沒有公交站臺或者共享單車服務網點?……出行的便捷度,一向是市民關注的焦點。《草案》在這些方面有沒有明確規定?是否還存在一些“懸而未決”的難題?
《草案》第二十七條對軌道交通和其他交通出行方式的銜接作出明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軌道交通運營情況,制訂并組織實施軌道交通站點公交線路接駁方案;相關主管部門應當在站點周邊住宅區、辦公區、公共機構出入口等場所,合理設置公共自行車租賃點;并在軌交站點附近合理設置或者施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場所。
聽證會上,聽證陳述人朱永祥提出:“走過一些地鐵城市,發現共享單車是地鐵的‘最佳伴侶’,成功解決了軌交‘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建議南通也一定要合理配置共享單車在地鐵周邊的覆蓋網點。”
“在考慮交通方式的銜接上,希望能在地鐵閘口附近設置出租車臨停點。”聽證陳述人、南通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總經理經湘提出補充意見。她建議,只需在路邊設置一個標識牌或在地上標明“只能人等車,不能車等人”字樣即可。經湘說,這樣既方便了廣大乘客,也為“的哥的姐”提供了便利。
以乘客需求為導向,營造舒適乘車環境
便攜自行車為何不能上地鐵?能否單獨開辟一節可供進食的車廂?地鐵內不能派發印刷品、不能乞討、不能外放聲音……《草案》第三十四條“乘客禁止性規定”眾多話題,在網上引發熱議。對各界傳來的不同“聲音”,傅寧燕在聽證會上也給出了解釋。
列車內禁食,在省內有先例可循。目前,省內南京、蘇州、無錫、常州和徐州共5座城市開通運營軌道交通,其中只有徐州明確規定車廂內允許嬰兒喂食、特殊病人進食,其余4座城市均明令禁止。傅寧燕說,地鐵禁食是對大多數乘客的尊重,在高速運行的車廂進食,對自身、對他人的人身安全都造成隱患。且地鐵對環境衛生和運營秩序要求較高,食物碎屑易引來蟑螂、老鼠,會對列車設備、線纜等產生危害。因此,增加在車廂內禁止飲食的規定是必要的,當然也會考慮到一些特殊情況,兼顧乘客各方的需要和實際管理的需要。
對于便攜自行車是否“一刀切”?聽證旁聽人陸劍建議在《草案》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中,進一步明確“便攜自行車”不能帶入地鐵。他認為,在高速運行的軌道交通中,便攜自行車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記者注意到,修訂后的《草案》,以乘客需求為導向,彰顯對特殊人群的關懷。其中第三十三條規定,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保持車站和列車內配備的無障礙設施功能完好,在具備條件的車站設置無障礙衛生間、嬰兒護理臺、兒童洗手盆等服務設施,宜開辟母嬰室,設置自動取款機、自動售貨機等便民服務設備,工作人員應當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無障礙乘車服務。同時,軌交經營單位在推廣網上售票和移動支付的同時,應當保留線下售票窗口或配備自助終端,支持現金支付和憑證打印,并安排人員做好服務引導,方便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老年人等群體乘車。
“現在是網絡社會,很多老年人不會使用現代化設施,出行不是很便利。”聽證陳述人、崇川區春暉社區公共服務中心主任程玉鑫建議,地鐵正式運營后,站內標識、購票方式、志愿者引導等服務,對老年人的“友好度”需更精細化一些。
記者朱蓓寧 彭軍君
[責任編輯: 高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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