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3 07:39:44 來源: 南通網
本網訊 4月28日晚10時許,長江航運公安局南通分局通州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長江南通開發區段褲子港閘口釣魚。最終,4名偷釣者受到沒收漁具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4人站在褲子港閘口外東側江堤下的礁石上釣魚。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江邊上,釣魚者站立的礁石十分濕滑,在一波一波江水沖擊下,隨時可能發生意外。
經詢問,4名偷釣者都知道長江里不能釣魚,但聽說褲子港閘口外面的魚特別“好上鉤”,就挺身犯險偷釣。他們自以為不會被發現,不料剛剛下鉤就被抓獲。經過民警的批評教育,幾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堅決不會再犯,并主動向仍抱有偷釣想法的“釣友”開展普法。
最終,民警將此案移交漁政部門,4人因自己的行為受到沒收漁具及罰款的行政處罰。民警提醒廣大釣友,根據2020年8月出臺的《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明確規定,長江干流江蘇段在禁漁期內禁止垂釣。長江偷釣危險又違法,以身試法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記者張亮 通訊員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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