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6 09:22:20 來源: 南通網
□沈峰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5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攜帶犬只出戶,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然而,五一假期期間,記者在我市一些小區探訪發現,主人不給寵物犬系繩的現象仍然十分普遍。(5月5日《江海晚報》)
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不少歡樂。但不容忽視的是,養犬也帶來了許多社會問題,比如,犬只傷人、犬吠擾民、戶外遛狗排泄物污染環境……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市民的正常生活,甚至還引發各種人際糾紛和鄰里矛盾。就此來說,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要求遛狗必須牽繩,就是以立法約束和規范民眾養犬行為。
從《動物防疫法》以及各地養犬管理條例的內容看,約束規范養犬人是重要內容,只有讓養犬人自覺遵守立法規定,在滿足個人養犬愛好、快樂的同時,兼顧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才能避免犬只傷人、犬吠擾民、戶外遛狗排泄物污染環境等種種社會問題,維護城市和諧。從一定程度上說,法律既賦予公民養狗的權利,同時也要保障不養犬的人不受養犬干擾的權利。因此,養犬不只是道德問題,養犬人更要負擔法律責任。
當然,立法規定文明養犬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要落實好養犬法律制度。我們看到,近10年來國內不少城市都先后出臺了一些制度和辦法,提倡和引導民眾依法養犬和文明養犬。但不可否認,犬只擾民、咬人和污染環境事件仍時常發生,各項規章制度沒有得到嚴格執行,導致“狗患”問題難以根治。
因此,讓《動物防疫法》以及各地養犬管理條例執行好,就必須自上而下地貫徹落實,同時加大宣傳普及力度,讓民眾廣泛學習和知曉文明養犬的有關法律法規內容,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提倡文明養狗就要和“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一樣,不僅需要內化為個人的行為準則,更有必要上升為社會的公共意識。從這些方面看,控制犬害和規范管理工作,離不開養犬市民的積極參與和支持,讓養犬相關規范逐步向日常科學管理過渡,從而建立一套長效管理機制。只有寵物犬不影響他人和社會,寵物犬和主人的自由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總之,規范養犬需要管好養犬人,即養犬者按規則行事,不忘公共利益,不忘社會責任,才能避免養犬權利與公共安全之間產生沖突。因此,養犬拴繩有法可依也要依法執行,在執法層面也要嚴格落實,將法律落到實處。以及相關部門跟進監管和加大社會監督,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拴”住責任,讓市民群眾無憂相處。
[責任編輯: 季肖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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