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松岳 張裕新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于近日公布,通知要求堅持劃定底線,防止城市更新變形走樣,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堅持應留盡留,全力保留城市記憶,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9月1日《南通日報》)
“十四五”規劃提出,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統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動城市空間結構優化和品質提升。“十四五”期間,我國將以更大力度改革推進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其中城市更新內容成為重點。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適應城市發展新形勢、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其目的,說到底是為了保持城市的活力,延續城市的生命力,而城市的活力和生命力,除了硬件,更在于文化和歷史。從本質上來講,城市更新絕不僅僅是拆舊建新,真正的城市更新是多元的,必須考慮城市肌體的可持續發展,包括城市功能的提升、城市環境的優化、城市文化的傳承、市民權益的保護等。
城市更新不同于舊城改造,更不等同于主要解決增量需求問題的房地產開發,而是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推動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和品質提升,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為人民群眾創造高品質的生活空間。由于每個城市的特色不同,城市更新“改什么”“怎么改”,需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首先,必須明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的重大工程項目。因此要以“十四五”規劃為依托,盡快將城市更新行動上升為戰略高度,完善頂層設計,統一指導各地做好城市更新工作。
其次,應將城市建設規劃納入法治軌道,維護規劃的剛性。城市更新要通過城市體檢、進行社會滿意度調查,將查找出的問題進行清單化管理,由多部門會商“診斷”。其整體規劃和設計需要充分尊重市民意見,聽取各領域專家建議,一旦確定,絕不能隨意變更。
再次,要結合自身的歷史傳承和區域文化,打造特有的城市內涵,特別警惕在大拆大建中對文化地標和特色建筑的破壞。城市管理者和決策者要強化“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系統推進城市更新,提升市民生活品質,讓城市更加宜居、宜業,讓居民有更多的獲得感。
最后,相關部門應制定相應機制,如果在城市更新中出現“大拆大建”現象,應依法依規向盲目決策者問責,讓他們替自己制造的“拍腦袋”工程埋單。否則,“拍腦袋”決策不止,隨意“大拆大建”難以終結,讓人民生活更美好只能是一句空話,也終將背離城市更新行動的初衷。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為人民。”面向未來,通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加快建設宜居、綠色、韌性、智慧、人文城市,就能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城市宜居生活的新期待,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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