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發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于3月19日正式生效。條例禁止經營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或服務設置不同價格,要求消費者在接受服務前得到自動展期、續費等提示。網絡直播銷售也被納入監管范圍,須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義務。這一舉措旨在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激活消費“一池春水”,需要保障消費權益。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著力擴大國內需求,推動經濟實現良性循環”,并明確“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介紹,2024年,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打造12315品牌,全面實施“放心消費行動”,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體系。消費之重,重在誠信。以誠立商,以信興業。于此語境之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生效,是全方位構建誠信消費環境的應時之舉。
時代在變、環境在變,維護消費權益的路徑和方法也應該隨勢而變。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布第52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79億人,互聯網普及率達76.4%。2023年,中國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13萬億元,增速為8.4%。與此同時,消費維權也呈現出電商時代下的新變量、新特點。消費保平臺數據顯示,2023年上半年消費保累計收到直播電商行業相關投訴10797件,同比增長152.6%,累計涉訴金額高達940.36萬元。隨著直播電商的興起和飛速發展,保護消費權益也必然要在新領域拿出新作為。
沒有高質量消費,就沒有高質量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立和完善擴大居民消費的長效機制,使居民有穩定收入能消費、沒有后顧之憂敢消費、消費環境優獲得感強愿消費。”消費是經濟穩定運行的“壓艙石”,也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引擎。作為經濟增長的第一動力,穩消費既是短期穩定經濟基本盤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題中之義,也是長期更好發揮消費的基礎作用、進而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關鍵課題。權益被保護,信心才能被激活;消費無后顧之憂,市場才能交易蓬勃。從這個意義上說,消費環境是提振消費信心的直接因素,也關乎消費者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具體指數。
生產為消費,消費促生產。今天的消費,日益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基礎性力量,也是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體現。不久前,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發布“中國質量萬里行2024年行動計劃”,計劃將開展直播電商質量誠信促進等十大行動。從立法到執法、從宣傳到監管,“因時制宜”保護消費權益,這是施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的初衷,也是將消費熱潮轉化成經濟發展澎湃動力的“剛需”。(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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