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公司此次違法符合我區首違不罰的適用條件,我們決定不進行處罰。”14日,通州區二甲鎮安監局執法人員曹棟梁、陸春華給優一源家紡廠主要負責人送達了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通州實施“首違不罰”制度以來的又一典型案例。
近日,江蘇省應急管理廳印發《江蘇省應急管理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試行)》,自10月8日起對12種輕微違法行為實施“首違不罰”。早在今年2月1日,為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通州區應急管理局印發了《在安全生產領域推行首次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率先開展首違不罰。通州的這一做法,走在了全省前列。
拓寬容錯區間 優化營商環境
“非常感謝執法部門的理解!應急管理局的首違不罰制度給了我們一次知錯就改的機會,我們一定積極配合,把發現的風險隱患整改到位,對企業負責,對員工負責。”南通聚峰復合制品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唐陸峰在談及首違不罰制度時感慨道。
所謂“首違不罰”制度,是指檢查人員發現企業存在特定的輕微違法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影響,且企業承諾及時改正的,則針對該次違法行為可以不予處罰。區應急管理局《實施意見》將17項輕微違法行為列入《首違不罰事項清單》,同時附帶《整改承諾書》《安全生產行政指導書》《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等3類范式執法文書進行配套使用,強化工作留痕,確保糾錯有理、容錯有據、執法有痕。截至目前,全區共有“疏散通道被占用”“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等33個案件適用了“首違不罰”,免罰金額40余萬元。
“這17項免罰行為,是我們在聽取各鎮(街道)和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并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隱患大小、危險程度、主觀惡性等客觀因素后精挑細選出來的,確保在不觸碰安全紅線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容錯空間,為企業‘解綁’,為發展‘加速’。”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施洪春說。
厘清容錯邊界 守牢安全底線
“今年6月,我們對轄區一家紡織科技企業開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沒有在危險場所設置警示標志,雖然該行為屬于17種可以免罰的違法行為種類,但因企業有3處危險場所未設置警示標志,不符合該違法行為所對應的不予處罰適用條件,所以我們對該企業依法予以處罰。”川姜鎮安監局執法人員胡中華介紹。
通州堅持“當寬則寬、當嚴則嚴”的制度基調,在明確17種首違不罰事項的基礎上,同步細化出17項一一對應的不予處罰適用條件,同時明確“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等3類禁止免罰情形,厘清容錯邊界,框定免罰范圍,既體現“溫度”,又把握“尺度”,避免違法行為“合法化”,防止安全隱患“一放了之”,更好統籌發展與安全。
“與此同時,我們將首違不罰清單和先前已出臺的‘檢查必查,違法必罰’事項清單進行有機結合,創新推行‘兩單制’執法模式,打出了一套‘寬嚴相濟’的監管組合拳。”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施永兵說。
完善容錯機制 形成安全閉環
“對于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的企業,我們依法查處到位、督促改正到位。今年7月初,我們發現轄區一家床上用品廠存在疏散通道被貨物占用的情況,依據首違不罰程序要求,我們當場出具了《風險提示函》,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限屆滿后,我們上門進行復查,發現該企業仍然沒有改正,對于這種知錯不改的企業,我們依法進行了處罰,并落實閉環整改。”十總鎮安監局執法人員陶建說。
免罰不等于免責,更不意味著監管標準的降低。“首違不罰”突出普法宣傳教育,通過出具《風險提示函》、簽署《整改承諾書》等方式對當事人進行警示告誡,督促其知錯改錯,即知即改。同時,強化事后復查,落實閉環整改,對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企業和個人,依法實施處罰,督促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推動重點執法企業自查自糾隱患134條,減少因違法行為被處罰支出245.22萬元。
“我們將‘誰執法誰普法’機制和整改復查機制有機嵌入到首違不罰制度中,形成了‘事前普法宣傳+事中督促整改+事后上門復查’的全鏈條通路,妥善處理好優化營商環境和守牢安全底線之間的關系。”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曹茂龍說。
記者 徐愛銀 任溢斌
通訊員 張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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